日前,浙江省嘉實集團原黨委書記、董事長馮水祥在集團新年第一課大談廉政建設,一周后自己落馬的案情,引發(fā)社會關注。最終,馮水祥因犯受賄罪、非法經(jīng)營同類營業(yè)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,并處罰金100萬元。
廉潔自律講起來重要,做起來不要,是馮水祥案的一個重要特征。作為國企一把手,馮水祥不僅多次在集團大小會議上大談廉潔,提出“黨風廉政建設要‘書記抓、抓書記’”,還曾嚴厲喝止稱呼其為“馮老大”的員工,裝扮起鐵面無私的形象。
但背地里,馮水祥卻失守了廉潔自律的底線,不僅在項目開發(fā)、業(yè)務承接等事項上謀取利益,還通過房產(chǎn)銷售、為集團聘請法律顧問、收取保險返點等方式收斂錢財。對于名目各異的財物、禮券,也是照單全收。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“兩面派”做法,在很多腐敗分子身上都有體現(xiàn)。
從近年查處的腐敗案件看,不少人和馮水祥一樣,身居領導崗位,自以為“資格也老了,成績也不少了”,“有點飄飄然的感覺”,進而覺得組織“虧待”了自己,心思從全身心投入工作轉(zhuǎn)移到謀求私利上。黨員領導干部,首先是黨員,如果忘了自己共產(chǎn)黨員的第一身份,就會把自己與組織脫離開來,凌駕于紀法之上,行為失范、失準就是早晚的事。
我們常說,黨員領導干部要把自己擺進去、把職責擺進去、把工作擺進去,這絕不是一句謙虛的套話。無論身處哪個崗位,黨員干部都必須遵守廉潔自律的行為準則,這是基本,是底線,沒有例外。更何況,主要負責人肩負著一個單位、一個部門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,更應該成為做老實人、說老實話、干老實事的表率,這樣才能真正立得穩(wěn)、行得遠。馮水祥落馬的教訓不可謂不深刻,各級黨員領導干部都要認真吸取,攬鏡自照,查擺自己身上有沒有這樣的問題,立行立改,真改實改。 (監(jiān)察部整理)